加州強制重犯服藥 (明報) 01月 07日 星期一 05:05AM 美國共有8個州實行「藥物閹割」。加州1996年立法,訂明重犯的性罪犯必須接受「藥物閹割」,至於初犯的犯人,法官就有酌情權。加州立法之後,佛羅里達、德州、喬治亞州等很快就跟隨立法,其中如德州和佛州,犯人隨了可以選擇「藥物閹割」,更可以選擇接受閹割手術。
國際主要 普通法 地區包括英國、加拿大和澳洲的取態並不相同。英國內政部於去年年中推出自願「藥物閹割」計劃,主要針對性侵犯兒童的戀童犯,而加拿大亦有執行相類似的計劃,同樣需要罪犯自願才能進行。至於澳洲,由於當局認為成效存疑,故一直沒有立法推行。
除了英國,歐洲國家包括瑞典及丹麥亦有實施自願性的「藥物閹割」,而 法國 於年前亦曾向48個性罪行的重犯者進行實驗。48個自願參加計劃的罪犯,分別注射前列腺癌藥物Leuproreline和 乳癌 藥物Cyproterone,遏抑罪犯的性衝動和減少勃起,由於效果會隨藥效消失,故法國專家強調這是「藥物束衣」而不是「藥物閹割」。法國當局表示,若實驗證實有效, 會考 慮強制要求性罪犯接受治療。
以下是節錄於香港獨立媒體中, 艾德雲芝 的一篇文章。
作惡的自由
《發條橙》環繞著自由這問題。什麼是自由?沙特認為自由是「自為的存在」。與此相對的是「自在的存在」,「自在的存在」是沒有自我意識的存在物,以沙特的言詞是「本質先於存在」,當事物未存在時己有一個既定特性,而那事物無法否定。而「自為的存在」指的是有自我意識的人,是「存在先於本質」。以例子說明,刀的存在是為了切割,在它被創造之前,它的存在目的已被固定。一把刀本身不能改變它被賦予的價值。而人的存在卻沒有任何目的。人被生下來之前並未被賦予任何本質,人的本質是在世界生存當中偶然構成的。人之自由,是要透過選擇去實踐。人要獨自選擇自己本質,沒有外在的存在物能令這樣的選擇變成必然。因為選擇,人感到自由;因為選擇,人感到孤寂。
當人的選擇被剝奪時,還有自由可言嗎?退後一點看,常人在世何嘗不是同樣受到種種限制。人生存於社會之中,遵守著型型式式的規範。個人的行動時時刻刻受到來自家庭、朋輩和社會期望所制約。常人沒有能力清晰體驗自己的選擇,在這些制約下人就像在鳥籠中般被困得透不過氣。但以沙特對於自由的觀點,即使是囚犯,雖然行動受到限制,但因思想仍是自由的,他仍然可以在有限的空間下選擇自己的本質,則仍然是自由的。
在電影中,艾歷主動要求接受「Ludovico 療法」以換取提早結束囚禁。艾歷離開了監獄,無疑肉體上是自由了,然而他失去道德的選擇能力。本來罪惡、暴力與性愛佔據著艾歷生活的全部,現在他失去行惡的能力,但他也無法從內心選擇行善。他無可選擇,靈魂被身體囚禁著。連精神上的自由也不能達到,是根本性的失去自由。
暴力、盜竊、強姦,在普遍的道德原則下都是被禁止的。電影中政府以心理操作方式使人不能違反社會道德,從而降低犯罪率。表面上這是成功的,艾歷接受完「Ludovico 療法」後,失去犯罪的能力。但「不做違反道德標準的事」就是人所期望的道德嗎?一個人失去對道德的選擇,他也不能成為道德的人,因為道德價值應該是透過個人的選擇表現出來。試想像一個高智能機械人被輸入社會上所有道德標準,它只能按道德標準行動,一步也不會超越,然後科學家向世界宣佈發明了懂得分辨道德的機械人。很可笑。會有人認為這一個機械人是有道德的嗎?它只是無可奈何地接受別人對道德的判別。人不是機械,人是有感情、有慾望,人並不是簡單的單向的接受道德規範,反而是由人去改變道德標準。尼采告訴我們人應自己判別善惡,像獅子一般強壯,而不是服從於奴隸的道德。
從另一個角度,政府是否有權去剝奪個人對道德的選擇,應否用大部份人的道德觀去約束個人行為?對於遵守大眾法規的人,這做法的而且確能夠預防罪犯,令社會更安全。但這只是既自私又功利的想法。暴力、貪念、性慾都是人的本性,政府的做法是奪去艾歷作為人的人性。失卻人性的人枉為人。電影中艾歷失去行惡的能力後,不能以暴力去保護自己,結果是受到不同人的欺壓。雖然法律在運作層面上確實在管束個人的行動,但法律的目的不應該是打壓個人的自由,而是而是要平衡社會上每人的利益,使人能行使自己的自由。
艾歷後來被用作為一件政治工具。在野黨計劃利用艾歷去打擊政府的民望。他們設計另艾歷被困在一間房子內。因為接受「Ludovico 療法」時,艾歷意外地對貝多芬的樂曲產生厭惡,在野黨就另用這一點,強迫艾歷聆聽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曲。像作惡一樣貝多芬的樂曲另他的身體有強烈反應,艾歷艾歷無助地獨自面對身體的苦楚。這間房子的門被鎖上,只有一扇窗能打開。他唯一能夠離開的方法就是跳出窗外。他最後選擇以跳窗自殺去了結痛苦。看到這裡不禁想到,人生在世的空虛孤寂感覺同樣難熬,也好像同樣苦無出路,身心被囚禁著,自殺是唯一的出路嗎?電影對這點沒有刻意著墨。
電影的結局中艾歷並沒有死去,他從重傷中康復過來,「Ludovico 療法」的效果被解除。艾歷回復從前的生活,再次作惡。
原文的link: http://www.inmediahk.net/public/article?item_id=171625&group_id=99
後記:看了這篇新聞的報導,便立該想到《發條橙》的情節。諸如美國,法國號稱以民主自由自居的國家,卻要實行這些措施,當中更有被強迫的。透過藥物抑制了的並不只是性慾,而是個人的自主性,顯然就是一種思想的箝制。電影中發出是問題就是「剝奪一個人選擇作惡的權利和不顧自由意志強迫他人為善」,好像難以在兩者中取得平衡。老土一點說,我們大可切身處地想想,你就是主角Alex。你希望連想著自己喜歡的東西也會感到不適,還是怡然自得地唱著一首singin' in the rain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呢?